国民政府1932年公债整理案述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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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国琪.国民政府1932年公债整理案述评[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4):10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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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国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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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大学,历史系,浙江,杭州,31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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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1927年5月到1932年1月的5年中,国民政府为应付庞大的军政、债务费用的支出 ,发行了10亿多元的内债(internal bonds),而为这些内债提供担保的各种税收,在“九· 一八”事变和“一·二八”事变后急剧减少,国民政府不堪重负,遂于1932年2月进行公债 整理,其主要内容是:每月由海关税项下拨出860万元,作为偿付所有债券本息的基金;除 极个别公债不变外,所有债券均改为年息6厘计算,还本期限悉延长为以前的一倍左右,等 等。公债整理案的实行,对当时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各方面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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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民政府 公债整理 减息 延期 债信 |
文章编号: | 1000-8659(2001)04-0101-04 |
A Comment on the Nationalist Government Bond Reorganization Case in 1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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