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据认证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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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孝民.刑事证据认证问题研究[J].山东社会科学,2007(12):147-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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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孝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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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山东,青岛,26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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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证据认证,指的是法官对刑事案件证据进行审查判断,确认其证据能力(证据力)和证据效力(证明力)的职业活动。做好刑事证据的认证工作,笔者认为法官应当注意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科学地运用自由心证自由心证属于自由裁量权的范畴。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有其存在的客观原因。刑法和刑诉法的条文是有限的,具体的刑事案件却千姿百态、千差万别,立法不可能面面俱到,不可能穷尽所有的犯罪特征和形态,也不可能穷尽分析、处理案件的各种方法。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刑事立法必然还要不断地补充、完善。可见,立法只能是原则的、抽象的、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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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 1003-4145[2007]12-0147-03 |
修稿时间: | 2007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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