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田宅交易法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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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春萍.南宋田宅交易法初探[J].求是学刊,19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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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春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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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大学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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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南来商品经济的兴旺昌盛,给民事法律制度的繁荣发展带来了生机,一时间,民事法律规范的大量创制和普遍实施,前如下可此拟。南宋田毛交易法律规范是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史中占有显著地位。本文拟就南宋时期m毛交易法作如下探讨。一、南宋田宅买卖关系状况及法律调整南宋时,由于在土地问题上采取“不抑兼并”的政策,官府为解决财政困难,大量出卖出租官田,使国家对土地的控制讼弛,土地买卖关系的发展表现出前所未有的活跃。《名公书判清明集)所提供的田宅争讼判例,即反映了这一时期田宅买卖的状况、官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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