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巨灾管理基金体系的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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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静.论巨灾管理基金体系的建构[J].经营管理者,2013(18):214-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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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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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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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5·12"汶川大地震已经过去4年有余,那次巨灾使我国众多公私财产遭到毁灭性重创,而重灾区房贷一族更是另有苦衷:除了存款、票据、记名证券、知识产权等财产可挽回,其他包括按揭商品房等贵重和日常有形财产已成废墟(全损或推定全损)或被掩埋,甚至连土地使用权都名存实亡,昔日的"业主"如今流离失所,买房时的银行贷款如何偿还?本文对此法律问题进行初步研究,从长远出发,主张建立由巨灾保险、社会援助、国家财政三重保障组成的巨灾风险管理基金体系,以确保今后发生类似严重自然灾害时做到巨灾损失的平稳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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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可抗力 责任减免 巨灾保险 巨灾风险管理基金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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