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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超前经济立法
作者姓名:刘培峰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
摘    要:论超前经济立法刘培峰马克思谈到法与经济的关系时说:“法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意味着法是时现有社会关系的调整,创制法律应根据现有的一定的社会关系。这无疑是正确的。而超前经济立法却要求法超越现有的经济关系。笔者认为它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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