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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三者统一的实质
摘    要:作为理论学说的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都是从不同方面和不同角度来反映客观的辩证法规律的,本质上是同一的;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是相互渗透的,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它们都是对客观世界的统一性以及对这个统一的物质世界不断认识的过程,反映了主客体在认识终结上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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