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服务商版权间接侵权的主观状态认定——以信息定位服务商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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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昕怡.网络服务商版权间接侵权的主观状态认定——以信息定位服务商为例[J].经营管理者,2011(6X):252-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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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昕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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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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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代著作权法中,设链行为并非为受版权专有权控制的行为,而很可能构成对著作权的间接侵权。各国都提高了网络服务商著作权间接侵权行为的判定门槛。在侵权判定中,关键在于对网络信息定位服务商的主观状态的认定,应从认定服务商"知道"或"应当知道"两方面的特别规定来判定其是否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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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直接侵权 间接侵权 红旗标准 通知加移除 过错推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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