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评价:现实及其超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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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施平,崔秀梅.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评价:现实及其超越[J].经营与管理,2010(11):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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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施平 崔秀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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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审计学院会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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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为南京审计学院校级课题一般项目(NSK2009/B17)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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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9月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外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责任指引》,倡导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随后,上市公司按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的国际标准编制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2008年12月31日,上交所发布了《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三类公司(“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样本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和金融类公司)必须公布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同时还鼓励有条件的公司均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根据规定,2008年有近400家上市公司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机构团体也对报告予以相应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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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责任报告 评价 企业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8年 上市公司 可持续发展报告 标准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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