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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引用本文:李艳玲.香港食品安全监管体系[J].经营与管理,2010(9):39-40.
作者姓名:李艳玲
作者单位:中国计量学院
摘    要:香港的食物法例由基本食物法例和附属法例组成,前者是原则性的规定,包括对风险较高的奶类和肉类、食物购买人的一般保障、食物成分组合及标签、食物卫生等规定,对违反食物法例的罪行、赋权条款、责任承担和免责条款等规定;后者是针对行业、产品种类、食物成分及其他加以规制的13个附属法例,如奶粉、食物内染色剂和屠宰房的规定。

关 键 词:安全监管体系  香港  食品  免责条款  责任承担  产品种类  食物  原则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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