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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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艳玲.香港食品安全监管体系[J].经营与管理,2010(9):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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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艳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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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计量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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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香港的食物法例由基本食物法例和附属法例组成,前者是原则性的规定,包括对风险较高的奶类和肉类、食物购买人的一般保障、食物成分组合及标签、食物卫生等规定,对违反食物法例的罪行、赋权条款、责任承担和免责条款等规定;后者是针对行业、产品种类、食物成分及其他加以规制的13个附属法例,如奶粉、食物内染色剂和屠宰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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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安全监管体系 香港 食品 免责条款 责任承担 产品种类 食物 原则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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