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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四小龙”的财产税及对我们的启示
引用本文:李举达,李佐凡[美国纽约].亚洲“四小龙”的财产税及对我们的启示[J].经营与管理,2010(11):6-8.
作者姓名:李举达  李佐凡[美国纽约]
作者单位:[1]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分院 [2]美国黑岩投资管理公司
摘    要:亚洲“四小龙”——韩国、中国台湾地区、中国香港地区、新加坡,都是地少人多,都经历了较快的城市化过程,有相近的文化背景和民族习性,这些决定了其民众相似的对待房地产的方式和态度。借鉴他们开征财产税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顺利开征物业税有一定的帮助。

关 键 词:亚洲“四小龙”  财产税  城市化过程  台湾地区  香港地区  文化背景  新加坡  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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