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四小龙”的财产税及对我们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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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举达,李佐凡[美国纽约].亚洲“四小龙”的财产税及对我们的启示[J].经营与管理,2010(1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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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举达 李佐凡[美国纽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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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分院 [2]美国黑岩投资管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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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亚洲“四小龙”——韩国、中国台湾地区、中国香港地区、新加坡,都是地少人多,都经历了较快的城市化过程,有相近的文化背景和民族习性,这些决定了其民众相似的对待房地产的方式和态度。借鉴他们开征财产税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顺利开征物业税有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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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亚洲“四小龙” 财产税 城市化过程 台湾地区 香港地区 文化背景 新加坡 房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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