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家庭社会工作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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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芳馨.完善家庭社会工作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J].经营与管理,2010(8):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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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芳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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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万里学院,浙江宁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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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家庭社会工作的种类
家庭社会工作的主要特点,是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主体的家庭服务体系,其主体主要有五类:一是政府主导的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家庭福利和家庭服务工作,如对残疾人家庭、五保家庭、低收入家庭的各种补贴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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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低收入家庭 社会工作 和谐社会建设 政府主导 服务体系 多元主体 服务工作 残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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