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粮食法治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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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穆中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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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工业大学粮食政策与法律研究所,河南郑州4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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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12YJA82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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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粮食法治建设对于苏俄政权具有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首先而且主要是一个政治问题”,实行粮食税是解决“最迫切而又最‘棘手的”’任务的前提,粮食法治建设是实施新经济政策的关键环节.列宁主张,粮食法治建设需通过国家机关进行,粮食税是从战时共产主义向正常社会主义产品交换的过渡,粮食税的征收“免不了要采取强制手段”,要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增加粮食生产.与余粮收集制相比,列宁在新经济政策时期的粮食法治思想也取得了预期的良好效果.二者的不同主要表现在:有关农民余粮处理权的制度设计不同,有关强制手段使用方式的制度设计不同,有关征粮专门队伍的制度设计不同,有关粮食分配与消费的制度设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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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经济政策 列宁 粮食政策与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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