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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意见
摘    要:一、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评审委员会一般由九至十五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评审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评审委员会应以民主程序进行工作,在评审时,要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出席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票超过全体委员的半数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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