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文化的多元性之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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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伟.民法文化的多元性之探讨[J].福建论坛(社科教育版),2009,7(1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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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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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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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法文化是法律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产生于市民社会的基础之上,并且随着市民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其内涵。民法文化的核心是立足于市民的权利文化,这种权利文化既是人类社会本质性的要求,也是市民社会不断发展的动力。同时,民法文化也是一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伦理文化,并且任何一种民法文化都深深刻有一定程度的民族性和时代特征。正是在这一社会经济文化的基础上,民法文化的多元性得以形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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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法文化 多元性 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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