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乞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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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在封建社会,官吏任满当调离升迁,百姓们到上司或中央吁请继续留任,是谓乞留。在金、明、清等各代史书上,都有乞留的记载。乞留曲折地表达了百姓爱憎的心声,它是对官吏清贪的鉴定,对于惩贪褒廉、澄清吏洽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在中国历史上,乞留作为一项不成文的制度而实行,首推明朝前期。以布衣提三尺剑建立大明帝国的朱元璋,汲取元季吏治腐败的教训,一方面重惩贪官污吏,一方面大力奖掖清官廉吏。鼓励和倡导乞留是其中一项重要措施。从明初到洪熙、宣德、正统百余年间,都实行允许乞留的政策,“吏治淳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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