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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雅内容治理中搜索引擎法律责任探讨
引用本文:陈堂发.网络不雅内容治理中搜索引擎法律责任探讨[J].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2(5):18-29.
作者姓名:陈堂发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江苏南京 210023
摘    要:互联网内容生态治理的目标之一是对不雅内容的法律监管,而搜索引擎服务客观上为不雅内容扩散提供了便捷条件,构成淫秽色情网站营利链条中的重要环节。司法实践表明搜索引擎所承担的私法范畴的侵权责任畸轻,客观上强化了“搜索引擎对第三方内容不承担责任”的豁免意识。淫秽色情内容的扩散与治理属公法责任,由于搜索引擎“链接”具有“传播”或“出版”的属性或功能,互联网行业自律规范明确禁止为不雅内容提供服务,刑事司法解释以及有关行政规章均明确设立了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鉴于搜索引擎所承担的过程性、专属性一般安全保障义务,链接儿童色情内容的应施加以刑事责任为主的严格责任,未尽“明知”注意义务的须加重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未必的故意”帮助行为具有可罚性。

关 键 词:搜索引擎  淫秽色情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中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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