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字铺就末日路——四川省交通厅原副厅长郑道访受贿覆灭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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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民.“贪”字铺就末日路——四川省交通厅原副厅长郑道访受贿覆灭记[J].领导工作研究,2001(4):3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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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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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法制报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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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元2000年11月16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四川省交通厅原副厅长郑道访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其子郑勤、其妻高家兰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终审裁定:驳回郑道访、郑勤、高家兰的上诉,维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郑道访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妻高家兰和儿子郑勤犯有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2年,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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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受贿 没收财产 判处 巨额财产 剥夺政治权利 裁定 高级人民法院 副厅长 交通厅 四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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