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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设刘三姐人文生态保护区
引用本文:过竹,邵志忠.论建设刘三姐人文生态保护区[J].广西民族研究,2001(4):61-63.
作者姓名:过竹  邵志忠
作者单位:1. 广西社会科学院
2. 广西民族研究所
摘    要:刘三姐文化品牌自 2 0世纪 6 0年代诞生以来 ,一直是广西民族文化品牌的代表。但是 ,广西却没有营运好刘三姐这一文化品牌 ,刘三姐品牌出现了滥用、歪用、曲用的非正常现象 ,而同一个时期产生的“阿诗玛”文化品牌 ,云南运用得比较好 ,究其原因 ,就是要牢牢确立品牌“专属权”。因此 ,广西必须确立“刘三姐”品牌的专属权 ,正本清源 ,扭转对刘三姐品牌的滥用、歪用、曲用。建立“刘三姐人文生态保护区” ,是保护刘三姐文化品牌的基础工作 ,是确立刘三姐品牌“专属权”的有效方式。

关 键 词:刘三姐  人文生态保护区  文化品牌  专属权
文章编号:1004-454X(2001)04-0061-003

The conception of building the protective area of Liu Sanji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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