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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劳动生产率不应包括物化劳动量
引用本文:何永德.计算劳动生产率不应包括物化劳动量[J].学术论坛,1984(3).
作者姓名:何永德
摘    要:《学术论坛》1982年第六期“对劳动生产涵义的意见”一文认为,计算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劳动量应包括企业的物化劳动量,计算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应包括该部门的物化劳动量,计算价值的劳动包括物化劳动。计算劳动生产率的劳动也应包括物化劳动。对此,我有不同的意见。首先,劳动生产率与产品价值并不是一个东西,把产品做分母,劳动量做分子,是价值的公式;把产品做分子,劳动量做分母,就成为劳动生产率的公式。这两个公式中的劳动量的性质不同,计算价值的劳动量是抽象劳动,计算劳动生产率的劳动量是具体劳动。因为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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