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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老大”刘志军,敢以贪腐赌性命
摘    要:正2013年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对刘志军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刘志军其人1953年1月,刘志军出生于湖北鄂州市,1972年参加工作时年方19岁,至2011年2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免去铁道部党组书记职务,39年工作时间里,他大部分时间都在铁道部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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