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定义不相应相称的错误必须全面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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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世英.对定义不相应相称的错误必须全面分析[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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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世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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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有形式逻辑(普通逻辑)教科书都指出,下定义有一条重要规则:定义必须相应相称;所有形式逻辑教科书都认为,违反这条规则的逻辑错误是:“定义过宽”、“定义过窄”。我们认为,定出这条规则是正确的,而对违反这条规则的错误的分析则是不够全面的。应该补充指出,违反这条规则的错误还有:“定义项与被定义项交叉”、“定义项与被定义项全异”。所谓定义必须相应相称,就是定义项的外延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相等。被定义项是一个概念,定义项也是一个概念,这两个概念的外延间的关系必须是全同关系。被定义项指的是那一些对象,定义项指的也应该是同样的那一些对象。只有这样,才是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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