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实"与"价值"之间:马克斯·韦伯学术方法的法理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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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俊廷.在"事实"与"价值"之间:马克斯·韦伯学术方法的法理启示[J].社会科学论坛,20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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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俊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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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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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马克斯·韦伯的社会学理论与方法兼及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的要求,折衷于实证主义与人文主义之间,能坚守科学性与客观性而又不忽略价值的意义与理解.他既不同意实证主义把人类行为化约为可观察的外部表现的做法,也不赞同完全回到人的主观世界,进行没有任何验证标准的"思辨式"研究.马克斯·韦伯是一个穿梭于科学客观性与主体价值之间、因果解释与意义理解与阐释之间的智者.这为法学研究或法律实践提供了一种方法论的基础和指导.因为,建构一种不同于自然科学,而又能够保证其客观性的社会科学方法,是法学或法律运作的一项长期的任务或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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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事实 价值 意义阐释 法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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