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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确权建筑法益的法律救济
引用本文:张开泽.待确权建筑法益的法律救济[J].社会科学家,2005(1):95-98.
作者姓名:张开泽
作者单位: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政法学院,广东,佛山,528000
摘    要:待确权建筑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影响城市规划,但尚可采取改正措施、补办手续的建筑。“先天性”的违法缺陷及其对社会消极影响,使待确权建筑的法益受到漠视和不公平的对待。在社会资源日趋紧缺的今天,有必要加强保护占有人的法益,并将确权申请的法益转化为法律权利加以保护。

关 键 词:待确权建筑  违法建筑  法益  法律救济  城市规划法
文章编号:1002-3240(2005)01-0095-04
修稿时间:200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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