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民工阶层法律意识的现代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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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波.论农民工阶层法律意识的现代化[J].理论界,2009(6):7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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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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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200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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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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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民工阶层法律意识的现代化是农民工从农业文明跨越到工业文明必然经历的社会意识变迁过程,它不仅意味着从传统法律意识到现代法律意识的转变而且首先意味着从农民阶层的法律意识水平向市民阶层的法律意识水平的转变.具体而言,即由轻视和畏惧法律转变为重视和信仰法律、由无证据意识转变为有证据意识、由权利意识淡薄到权利意识浓厚、由无法律程序意识到有法律程序意识等,而农民工法律意识现代化可以通过内部和外部两种途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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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民工 法律意识 现代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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