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的怀孕不受《婚姻法》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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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解晖.非法同居的怀孕不受《婚姻法》保护[J].现代妇女,2010(6):4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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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解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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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马女士与王先生2004年登记结婚。婚前.王先生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并办理了产权证.婚后二人用共同收入偿还贷款。今年初,双方因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但是在协议时,双方就该套房产发生了争执。王先生认为,该房产是自己婚前购买的,自己婚前付的房屋首付款,产权证也是婚前办下来的,婚后虽然夫妻二人共同偿还银行贷款。但是马女士不应当拥有产权。马女士认为。该房产是婚后夫妻二人共同偿还银行贷款的.离婚时该房产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至少自己对婚后还贷部分的增值财产应当拥有相应的权利。那么,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马女士能否要求分割房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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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 银行贷款 房子 产权证 房产 女士 婚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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