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哈特法律与道德的相对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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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郝瑞欣 王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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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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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法律与首选的关系上,自然法学派主张包容说,认为二者之间存在着本质上的必然联系,法律必须符合首选的要求;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则主张分离说,认为法律只要通过国家规定的程序制定出来,不管其内容如何,都是有效的。后来,以哈特为代表的新分析证主义法学,开始由法律和首选的“绝对分离”向“相对分离”转变,在我国的法治化建设中这一问题同样无法回避,我们应借鉴西方在该问题上形成的丰富理论,结合我国的现实状况和文化背景,在意识到首选对法律存在深刻影响的同时,主要侧重坚持两者的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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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相对分离 最低限度道德 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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