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评《论“写本质”》——与周迪荪同志商榷
引用本文:邱岚.评《论“写本质”》——与周迪荪同志商榷[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1(1).
作者姓名:邱岚
摘    要:不久前,读了周迪荪同志的《论"写本质"》一文(载《文学评论》一九八○年第四期),使我想到恩格斯《给保尔·爱因斯特的信》中的一句话:"不把唯物主义的方法当作研究历史的指导线索,而把它当作现成的公式,将历史的事实宰割和剪裁得适合于它,那末唯物主义的方法就变成和它相反的东西了."周迪荪同志的文章,为了论证"在整个文学艺术领域里,'写本质'的要求是一个有普遍意义的原则",而涉及到了一些历史事实.论者"回顾历史",引经据典,这当然也很必要.但回顾历史,应该尊重史实原貌,讲究实事求是;引经据典,必须正确理解原意,注意科学精神.否则,颠倒了论证过程的原则和事实之间的关系,即把原则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