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议制形成中的政策问题建构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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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康之,向玉琼.代议制形成中的政策问题建构权[J].江苏社会科学,2013(1):12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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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康之 向玉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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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服务型政府研究所;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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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研究”(项目批准号:11&ZD070)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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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代议制生成的过程中,政策问题建构主体经历了与代议制框架相适应的重建过程。但是,代议制使政策问题建构出现了双重分化:第一,代议制赖以建立的代表与被代表关系造成了政策建构主体的分化,虽然公民还是政策问题建构权的拥有者,但是,当公民转化为被代表者的时候,实际上是把政策问题建构权委托给了他们所选举的代表了。第二,代表从选民那里获取的政策问题建构权在进入议会的时候,是以提案权的形式出现的,表现出了与立法权的不同,从而在政策问题建构中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权力。由于政策问题建构中出现了这两重分化,引发了政策问题建构权的异化,也同时开始走向与启蒙时期民主理想背离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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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主 代议制 政策问题 政策问题建构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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