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与独立——论大调解中的司法调解改革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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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洪冬英.融合与独立——论大调解中的司法调解改革路径[J].浙江学刊,2013(1):129-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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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洪冬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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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上海20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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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2年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一般项目“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的人民调解制度转型研究”(12YS100)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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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大调解(机制或格局)是近年来我国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机制的变迁及社会的需要使司法调解必须进行改革.司法调解与大调解是既融合又独立的关系,司法调解改革必须融于大调解中为社会管理服务,又必须坚持发挥自己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明确大调解的时代特征前提下,司法调解改革应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进行能动司法演绎,坚持自愿与合法原则,倡导自由裁量下的利益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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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大调解 司法调解改革 融合与独立 社会管理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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