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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权利本位”范式
引用本文:王耀海.评“权利本位”范式[J].江淮论坛,2013(2):124-129.
作者姓名:王耀海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面上基金资助项目(2011M500466);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12YJC820105)
摘    要:本文以权利本位范式作为研究对象。重视权利,符合社会进步的需要,具有一定合理性。但以具有内在不足的“权利本位”来解构阶级分析,严重背离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范式,不仅不符合权利义务辩证统一的实际,也会削弱党的领导以及立法和法律实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的、必要的阶级分析.是中国法学发展的基本路向。

关 键 词:中国法学  权利本位  阶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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