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社会本位观的新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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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文婧.民法社会本位观的新思考[J].兰州学刊,2005(5):161-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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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文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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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法律系,湖北,武汉,430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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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民法的个人本位观念受到了冲击,传统民法的基本理念受到了许多质疑.有些学者开始主张引用西方的社会本位思想,从而取代民法所主张的个人本位观,以期弥补传统民法的不足.本文通过对社会本位的积极和消极影响进行考察,提出社会本位虽然可以弥补传统民法的缺陷,但仍未改变民法个人本位为主的基本理念和价值取向,民法仍应坚持个人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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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个人本位 社会本位 新思考 |
文章编号: | 1005-3492(2005)05-0161-02 |
修稿时间: | 2005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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