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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税权规控职能之强化
引用本文:吕艳辉.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税权规控职能之强化[J].学术交流,2011(6).
作者姓名:吕艳辉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哈尔滨,150080
摘    要:当代中国不仅在践行宪政和法治,也是一个税收国家,日益膨胀的国家税权必须受到有效规控。规控税权是我国的民意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的固有职能,在税收已成为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今天,这一职能还需进一步强化,以充分保障纳税人的自由权、受益权和参政权等宪法权利,使得国家的征税行为和用税行为都以人民同意为前提。人民的同意首先表现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不应作为国家征税和纳税人纳税的主要依据;同样道理,没有人民代表的同意,国家也不能随意使用税款。我国各级人大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审批、监督力度还有待加强。

关 键 词:税权规控  纳税人宪法权利  租税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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