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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权单位自建住房助长社会不公
摘    要:
记者最近在西部一些省区采访时发现,行政事业单位集资自建住房在许多城市蔚然成风。在国家实行房改之后,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仍在自建住房, 造成了一种新的社会不公平,不仅助长了不正之风和腐败,也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在商品房市场的涨势中,一些拥有某种权力的单位集资自建的住房,多数建在优越地段,每套面积动辄100多平方米,甚至200多平方米, 然而,这些住房却以半福利的方式售给单位职工,售价与市场价相差悬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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