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实践 |
| |
引用本文: | 杨伯亚.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实践[J].河北学刊,1983(2). |
| |
作者姓名: | 杨伯亚 |
| |
摘 要: |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围绕剩余价值的实现问题,考察了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相联结的流通过程,创立了科学的再生产理论。马克思关于再生产的原理是从分析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得出来的,那么,这一原理对社会主义经济是否适用呢?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中论及到这个问题。列宁、斯大林对此也作过明确的论述。列宁指出,马克思对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的分析,“甚至在纯粹的共产主义社会里,不也有Ⅰ(V十m)和ⅡC的关系吗?还有积累呢?”(《对布哈林<过渡时期的经济>一书的评论》,人民出版社1976年12月版第3页)斯大林说:“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的这一切基本原理,不仅对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