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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现代化与我国的司法独立
引用本文:王学君.法制现代化与我国的司法独立[J].江汉论坛,2002,1(8):85-87.
作者姓名:王学君
作者单位:广东教育学院政法系副教授,广州,510303
摘    要:法制现代化意指由传统法制向现代法制的变迁,其主要表现是法制价值取向、法制内容、法制功能以及司法的现代化,而司法独立是法制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国的司法独立存在着体制的困境。要实现我国的司法独立,需要从转变思想观念、完善宪政体制、改革司法体制等方面努力。

关 键 词:法制  法制现代化  司法独立
文章编号:1003-854X(2002)08-0085-03

Legal Institution Modernization and Judicial Independence in China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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