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现代化与我国的司法独立 |
| |
引用本文: | 王学君.法制现代化与我国的司法独立[J].江汉论坛,2002,1(8):85-87. |
| |
作者姓名: | 王学君 |
| |
作者单位: | 广东教育学院政法系副教授,广州,510303 |
| |
摘 要: | 法制现代化意指由传统法制向现代法制的变迁,其主要表现是法制价值取向、法制内容、法制功能以及司法的现代化,而司法独立是法制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国的司法独立存在着体制的困境。要实现我国的司法独立,需要从转变思想观念、完善宪政体制、改革司法体制等方面努力。
|
关 键 词: | 法制 法制现代化 司法独立 |
文章编号: | 1003-854X(2002)08-0085-03 |
Legal Institution Modernization and Judicial Independence in China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