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以高等学校和大学生法律关系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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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谭建淋.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以高等学校和大学生法律关系为视角[J].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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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谭建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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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湖南长沙41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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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高等学校与大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一方面表现为管理与被管理的特殊的行政法律关系,另一方面表现为高等教育服务关系。高等学校对学生的侵权行为已经渗透于高校学生管理的多个环节,既有思想认识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有制度设计方面的原因。高等学校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认识与大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从传统观念的影响、旧的行为方式的惯性中走出来,积极创新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观念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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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等学校 法律关系 思想政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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