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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人身份与《江南逢李龟年》作者之争
引用本文:柏红秀.乐人身份与《江南逢李龟年》作者之争[J].江海学刊,2014(6).
作者姓名:柏红秀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重大招标项目“中国诗词曲源流史”,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音乐雅俗流变与中唐诗歌研究”,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音乐雅俗流变与唐代歌辞的演进”,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历代民歌整理与研究”,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音乐文化视野下的唐代歌辞史研究”(项目号10YJC751001)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对于杜甫为《江南逢李龟年》作者的质疑始于南宋胡仔,学界对此至今仍有争辩。无论所持立场如何,争辩各方都有一个共识:李龟年与梨园关系密切,他不是梨园弟子就是梨园曲师。其实,这种理解本身是错误的。在众多关于李龟年的唐代史料中,只有一则史料言其为梨园乐人而它并非信史;只有两则史料将之与梨园置于同一语境下表述,但两者却为并列关系。李龟年是在唐宋历史演进中逐渐被误解为梨园乐人的,其始于中唐,到了宋代则成为普遍现象。由于质疑本身始于一个误解,故并无科学性可言,根本无须辩驳。据史料可证,李龟年是盛唐京城著名的市井乐人。受此启发,对于唐代文学研究中存在争议的一些重点和热点问题,不妨也可以尝试着从音乐文化这一视角切入以作出更为科学的判断。

关 键 词:杜甫  李龟年  《江南逢李龟年》  梨园  音乐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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