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试论法律程序中的参与原则
引用本文:周艳红,成凤明,文渊.试论法律程序中的参与原则[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2).
作者姓名:周艳红  成凤明  文渊
作者单位:长沙电力学院社科部,湖南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
摘    要:现代法制的发展趋势显示,参与原则已成为法律程序的主要原则。当代社会民主政治的发展导致了法律制度中的公民全面参与现象的出现,公民不仅可以参与法律诉讼过程,还可以参与立法、执法、行政和法律监督等全部过程。程序的正义性在很大的意义上是植根于当事人参与的基础之上的。参与性原则的凸显人们表明:法律程序不仅是实现实体正义的手段和工具,它还有着自身独立的价值和意义。正确认识当代法律程序的参与原则的作用和意义,对促进现代法律制度建设有着积极的意义

关 键 词:法律程序  参与原则  民主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