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行为概念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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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宇,金宏妍.刑法中的行为概念研究[J].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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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宇 金宏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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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 重庆400000(刘宇),燕山大学文法学院 河北秦皇岛066004(金宏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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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为在刑法科学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是连接犯罪构成诸要件的纽带,而且也是刑事责任理论赖以建立的支柱。因此,作为行为理论基础的刑法中行为的概念准确界定与否,在关系到行为人之行为构成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同时,还体现了刑法对于公民权利保障程度的高低,同时,还可能会对刑法理论的深入研究和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基于此,本文拟从人的行为的基本认识着手,在人的内在需要所体现的自然属性和人在法规范体系中所具备的社会属性的双重制约下,重新界定刑法中的行为概念,并对该行为概念的机能及行为的构成要素做进一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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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 行为 机能 构成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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