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诽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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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庆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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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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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凡是不以行为本身而以当事人的思想方式作为主要标准的法律,无非是对非法行为的公开认可。——马克思法律制定出来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制裁违法者。何为违法?将其具体化为三个例子:(一)甲把乙杀死了;(二)甲说:“我要杀死乙”;(三)甲想:我要杀死乙。对于甲的三个方面——杀、说、想,法律是不是都要进行惩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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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思想 死刑 处罚 语表 用言 法官 微反 命令 皇帝 部长 农业 汉武帝 酷吏 西汉 案例 历史 古代 惩罚 法律 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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