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喜剧中的丑与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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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杜东枝.略论喜剧中的丑与笑[J].云南社会科学,19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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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东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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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 美作为“人化的自然”,其本质内容表现为对人类实践的全面肯定,是一种“自由的趣味形式”。那么,作为美的基本种类(范畴)之一的喜剧(滑稽,下同),象其它美学范畴(优美、崇高、悲剧)一样,也是现实肯定人类实践的一种特殊具体形式。概略说来,优美是现实对人类实践的直接肯定,其主要特征表现为对立因素的和谐,崇高作为对人类实践的肯定,表现为矛盾和激荡的形式,其显著特征是宏伟有力,悲剧作为艺术中的崇高,其矛盾冲突则表现为善与恶的生死搏斗,具有强烈的悲奋性。至于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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