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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被告地位的法理审思——以行政复议制度功能为视角
作者姓名:张闯
作者单位: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长春理工大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吉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20130683)
摘    要:肯定复议机关被告地位的理论难题从肯定复议机关应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相关论述来看,学界将行政复议机关作为行政诉讼的固定被告,大多是从责任心的角度出发进行思考的。这些学者认为,复议机关之所以在复议过程中大多采用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做法,是因为复议机关缺乏应有的责任心。对此,清华大学何海波博士和西南政法大学谭宗泽教授都明确指出,为了克服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决定缺少责任心,所有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均应由复议机关作为被告。学界的这种看法得到了部分司法工作者

关 键 词: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法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被告  行政复议制度  诉讼标的  行政机关  解决纠纷  行政复议决定  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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