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网络平台监管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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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露露.欧美网络平台监管制度的比较与借鉴[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4(5):4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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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露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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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法学院, 北京 10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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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网络平台的监管主要是通过网络平台责任机制实现的.政府监管网络平台的基本逻辑是通过网络平台责任的设置,激励平台对平台内用户生产内容的管理,最终实现对用户行为一定程度的控制.从全球范围来看,长期以来的网络平台责任立法主要包括以美国1998 年《千禧年数字版权法》、欧盟2000年《电子商务指令》为代表的"中立"标准和以美国1996年《通信净化法案》第230条的"好人法"标准.中国基本沿用的是"中立"的立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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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时间: | 2021-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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