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举证责任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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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薇,周逸梅.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举证责任探析[J].决策与信息,2010(1):3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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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薇 周逸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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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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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刑法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以来,对于该罪在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产生了较大的争议。本文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举证责任的分配、罪名的实体构成等方面展开论述,认为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并没有倒置或“证明责任转移”,仍是由控诉机关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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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证明责任 实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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