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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作品复制权及其限制
引用本文:刘进,卢晓霞. 数字时代作品复制权及其限制[J]. 社会科学, 2002, 0(10): 45-48
作者姓名:刘进  卢晓霞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摘    要:在数字时代 ,作品的使用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网络环境下 ,作品数字化是复制行为 ,数字作品仍受著作权法保护 ,但临时复制不属于复制行为 ,它不适用于网络传输。数字作品的合理复制范围已经大大缩小。

关 键 词:数字技术  复制权  合理使用  暂时复制
文章编号:0257-5833(2002)10-0045-04
修稿时间:2002-07-16

Reproductive Right for Writings and Works and Its Restriction in Digital Tim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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