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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与古罗马法律制度的差异及其成因
引用本文:王加卫.古希腊与古罗马法律制度的差异及其成因[J].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1).
作者姓名:王加卫
摘    要:古希腊与古罗马是人类历史上著名的两大文明体系,其思想文化成果对人类文明的发展影响至深。本文从地理、人文等多种角度对两者的法律制度进行比较.并着重对古罗马的法律制度、古希腊的民主制度进行剖析。文章特别指出,古希腊的民主制,在主体上,范围过于狭窄,是一种专制的民主制,这就导致古希腊的法律制度发达不起来;在操作上,这种民主制的绝对性,必然造成混乱和错误,故可称为“群氓政治”,这种政治制度成了古希腊消失于历史舞台的一个信号。古罗马人与之不同的是,他们致力于法律的创制和实施,注重民主政治的功利作用,因而维系了一个强大的帝国,同时为人类法制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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