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论民主集中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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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陶柱标.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论民主集中制[J].广西社会科学,19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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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陶柱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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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社会科学家》杂志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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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是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而实行人民民主的根本途径,就是实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使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权力制度化、法律化。离开了民主集中制,人民民主就得不到保障,民主的性质就会发生变化,最终必然背离社会主义民主本质。所以,民主集中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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