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1.5 3=4?
引用本文:谢强.1.5 3=4?[J].社会,2000(1).
作者姓名:谢强
摘    要:原广东省汕头市升平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 瑞乾,因在人代会期间故意捏造事实诽谤该市市委某领导,近期被法院以诽谤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另张瑞乾还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刑3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这类新闻本属我辈司空见惯之列,然而读后仍令人不免产生一丝疑惑,这位张区长所犯两罪分别判的是1年6个月和3年,合起来应该是4年6个月才对,怎么最后执行的只是4年的刑期,另外6个月的刑期到哪里去了? 其实,类似的情况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般的模式是:某人同时犯有甲罪和乙罪(可能还有丙罪、丁罪……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