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障碍残疾者功能补偿制度构建——健全我国监护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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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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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福建福州35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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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国际社会对残疾人福利的“Normalization(平常化)”和“对自我决定的尊重”新理念的出现,如何通过法律帮助残疾人实现平等的权利成为紧迫的问题。本文旨在论述如何保障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等智力及精神正常的残疾人(本文称为行为障碍残疾人)正常地行使其权利。行为障碍残疾人功能补偿制度做为监护制度中的灵活化,是在尊重残疾人自由的基础上,以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补偿功能为目的,使行为障碍残疾人通过外部制度的补偿能够平等地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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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为障碍残疾人 功能补偿理论 补偿制度 |
文章编号: | 1009-8445(2007)01-0063-03 |
修稿时间: | 2006-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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