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财产即无人格"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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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亚辉,王存."无财产即无人格"辨[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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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亚辉 王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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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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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无财产即无人格,作为民法学上对财产与人格关系的认识命题之一,在学界有很大影响,但实际上存在瑕疵。通过对财产与人格在民法学上的内涵与外延的界定,重新厘定二者之间的关系,基于民法哲学上"人文主义"价值理念的考量,从理论上论证无财产即无人格的不足,又结合古今中外民法立法实践,在实践上予以反驳,并试图探寻和凸显近现代民法的基本理念和价值,即摒弃物文主义,让人文主义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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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格 财产 物文主义 人文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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